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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 : 为了毕业(授予学士学位),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毕业条件(学分、毕业综合考试、毕业认证)
- 结业 : 毕业条件中,除学分外,未满足条件时,将予以结业处理
(结业生并非在校生身份,满足毕业条件时即可毕业)
毕业要素①学分
- 完成8个学期(建筑学专业10个学期)以上正规学期的人
插班生修完4个学期以上的人
- 毕业学分
- 普通大学生:获得130学分(人文社会科学大学120学分,建筑学专业164学分)以上
- 产业大学学生:140学分(人文社会科学大学130学分,建筑学专业175学分(2007学年度以后新生170学分)以上
- 完全满足毕业要求学分表(学科、学号、入学类型)详细进修标准的人
- 插班入学(非同一系)入学者:必须进修学科指定选修科目
毕业要素②毕业综合考试
毕业综合考试由学科(部)评价委员会指定的毕业考试、毕业论文、实验实习报告书、实际技能(作品或设计)等实施
应试资格
- 普通大学生:获得98学分(人文社会科学大学90学分,建筑学专业130学分)以上
- 产业大学学生:获得105学分(人文社会科学大学98学分,建筑学专业140学分)以上
- 双学位毕业综合考试:想要获得双学位的人,必须分别修完所属专业和辅修专业所要求的专业学分,并分别通过毕业综合考试。
- 给不合格者重新报考的机会
毕业综合考试科目及种类
- 毕业综合考试在相关专业科目中选出3个以上5个以内的科目,经评估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 根据学科(部)特性,可以用论文、实验实习报告书、实际技能(作品或设计)等代替毕业综合考试。
时间及提交应试申请
- 毕业综合考试每学年五月和十月中举行
- 想要参加毕业综合考试的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评价委员会向学科(部长)长提交毕业综合考试应试申请书
评价
- 毕业综合考试的成绩评价为,每门课程满分100分,获得40分以上,全科目平均获得60分以上者合格。
(但,获得60分以上的科目可免除重考) - 未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时,毕业综合考试合格继续有效
提交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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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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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指导教授审核提交的论文计划书,指导论文制作全过程3次以上。
- 欲变更论文计划时,经论文指导教授批准,在最初提交论文计划书后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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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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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用韩文写,但可以混用英文和汉文
- 封面、标题、目录、正文、参考文献
- 论文用韩文写,但可以混用英文和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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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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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前期应届毕业生和前一年10月末,后期应届毕业生在相应年度5月末之前得到论文指导教授的确认后提交论文,审查委员将审查结果判定为合格(Pass)或不合格(Non-Pass)
毕业要素③毕业认证
应试对象及研修条件
普通大学在校生,满足以下共同及各学科条件的人
例外:特例插班学生(旧产业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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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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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部门指定科目进修:在以下科目中只选修1科目进修
- 前途选择和就业准备,就业准备实务,创业要正确
但, 就业准备实务(从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进修明细开始认可), 创业要正常进行(从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进修明细开始认可)
- 非教学领域进修(科目名:人性教育及咨询)
- 新生(2015级开始): 进修4次
- 插班学生(2017级开始): 进修2次
- 就业部门指定科目进修:在以下科目中只选修1科目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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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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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足各学科毕业认证资格者(分数制/领域选择制等各学科不同)
提交
毕业认证在正规学期终讲3周前提交(第一学期:5月末,第二学期:11月末)
其他
- 辅修专业学生:满足原专业毕业认证即可(不需要辅修专业学科的毕业认证)
- 各学科的详细毕业认证明,请参考大学网站(学士公告)